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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1年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020-11-12
DB50/ 658—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2020-08-1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2019-12-06
山西省在用锅炉目前执行的标准基本为国标中的表3即特别排放限值。但是在各地市出台的《2019-2020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里,已经要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按50mg/m3控制。...
2023-01-31
文件规定了生物质锅炉烟气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监测、排放达标判定要求和实施与监督要求等,适用于只以生物质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023-01-16
新建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自通告施行之日起,新建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含通告施行前已审批但未建成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23-01-04
为有效应对日益突出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强化工业锅炉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从严控制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推动燃气锅炉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的技术升级,提升燃气锅炉污染防治水平,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清远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规定以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燃气锅炉项目,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
2022-12-30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燃气锅炉建设项目,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不高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2022-12-29
12月27日,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湛江市全部行政区域内燃气锅炉新、改、扩建燃气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应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3.5%条件下,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不得高于 50mg/Nm3。>>
2022-10-24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兴平热力、西区供热、东区供热、陕煤化新型热能、鲁洲生物、益海嘉里、欣雅纸业等7家单位燃煤锅炉“煤改气”或余热替代,全面投用燃气锅炉,同步停运燃煤锅炉。>>
2022-10-10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本文件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
2022-08-10
8月9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江门市全部行政区域燃气锅炉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该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4日。>>
2022-07-12
日前,湖北省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仙桃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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